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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終於把家族滯在申請書交到入管局了~
要準備的資料超多的,先來講一下須準備的資料吧:
1.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書
2.證件大頭照2吋*1張
3.日本區役所申請之婚姻届の写し*1份
4.扶養者<老公>的在留卡影本*1
5.質問書*1份<超多張要填的>
6.扶養者<老公>的日本公司在職證明
7.扶養者的納稅證明書<有記載年收入的>
<我老公工作還未滿一年所以用給與所得之源泉徵收票>正本或影本皆可
8.扶養者及申請人的護照影本
9.申請人的護照正本
10.駐日台灣辦事處所開立的結婚證明書及日文譯本
<有的話就附上沒有的話就不用>
<我問入管局說有婚姻届の写し還要附證明書嗎?他說我手邊有的資料就全部給他!>
11.兩人交往的照片!
<這很重要!最好有三張以上,他會全部收走,我手邊只有一張兩人合照,
我翻箱到櫃只翻到一張合照跟以前大家一起出去完的合照,入管局的人將照片全拿走了>
然後,申請書上的日期最好先填好再給入館局的辦事員看…
因為扶養人要簽名和日期,我老公沒寫日期…我偷偷自己寫了
如果要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的話可以一起申請<申請打工許可>!
填寫資格外活動申請書一併交上去。
就這樣,入管局會請你填一張明信片,發給你一張申請受付票!
這張要保留,等簽證申請下來要帶著通知明信片+申請受付票+護照去領證!
再來~又是等…等明信片通知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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