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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日本區役所登記結婚完成+台灣駐日本辦事處登記結婚完成之後,
現在要來說到駐日本的中國領事館的各項手續了!
要準備的資料如下:
1.日本區役所申請之婚姻届の写し*1份<須蓋有外務省認證章>
2.日本區役所申請之婚姻届の写し的影本*1份<蓋完外務省認證章再影印>
3.申請人的護照影本
其中第1項資料要拿到日本的外務省做一個認證的動作!
可先到中國領事館尋問當地日本的外務省地址,
而外務省認證需要一天的時間。<又要多跑一趟>
蓋完認證章後,copy整份資料,將以上3項資料帶著申請人的護照到中國領事館申請認證!
<又是認證…啊是要認證幾次?>
填寫認證申請書後,ok~交上資料,等五天~~
<又等…頭上都長草了>
五天後~~終於…當然先付個3000日元,拿回第1項的資料,
此時這份日本區役所申請之婚姻届の写し總共蓋了兩個認證章,
日本外務省的+中國領事館的認證章!
然後,就自行EMS寄回大陸給婆婆,
請婆婆拿到大陸戶政事務所那邊做一個戶口登記的動作~~
現在再叫我準備什麼資料我都不覺得麻煩了~
因為已經麻煩到不能再麻煩了~<<泣>>
後來呢,由於老公在中國的戶籍地沒有台灣的海基會,
所以,中國那邊就:不登記了!放棄…
當然這份已經有中國領事館認證的結婚登記資料,
就被ㄨㄛ藏在台灣家了~
未來哪天吵架鬧翻要分財產的時候應該是好用的哈哈哈~~~
這可是有你們中國領事館蓋過章的文章證明哦~~~
嘿嘿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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